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节日放假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4月6日(星期五——星期日),放假三天。
放假期间,急诊加强,门诊安排如下:
成人门诊:4月4日、4月5日(星期五、星期六)停诊,4月6日(星期日)周日业余门诊开诊;
儿童门诊:不停诊,照常门诊。
院办、门诊部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