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第四届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各同学:
为促进温州医科大学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温州医科大学校长李校堃将个人所获中国光华工程科技奖奖金无偿捐赠学校设立“明日之星”创新奖。现将第二临床医学院关于温州医科大学第四届“明日之星”创新奖初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硕博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校“明日之星”创新奖每年限额8人,本专科生与研究生各4人,奖励标准10000元/生。
三、申报条件
1.申请“明日之星”创新奖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品学兼优,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2.申请“明日之星”创新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科研与临床工作中获得重大突破;
(2)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并产生重大影响;
(3)作为第一负责人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5)在抗击疫情、服务基层、服务西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公益志愿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3.当年获校十佳大学生、十佳研究生的学生不重复参评。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申报须经研究生导师同意后向学院递交《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申请表》一式两份、《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五官清晰,JPG格式源文件,像素3M以上)。
2.学院推荐: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本学院研究生在校生规模以及学校要求,学院将通过现场答辩、会议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并后续参加学校评审。拟推荐人选名单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复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书面复审,推选一定数量的“明日之星”创新奖学校候选人。研究生院对复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页公示。
4.现场评审: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参与现场评选,择优推荐8人为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获得者。
5.颁奖:获奖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五、相关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明日之星”创新奖的推荐工作,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及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要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活动,推荐出真正起表率作用的优秀学生。
2.各申报材料于2026年5月22日前分别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办公室:茶山7b403-2;龙湾行政北楼1104。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 delcyjsglk@163.com.逾期不候!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申请表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推荐汇总表
第二临床医学院
研究生管理科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