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出具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销售代理法人委托书;
2、 具有及时供货能力,能将相应货物及时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3、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招标品种:牙科用无油空气压缩机(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数量:一台(适用于7 台牙科椅位)。
四、设备用途:用于医院或牙科诊所的牙科治疗设备、技工室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的动力气源。
五、交货期:1~2月。
六、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标书费用:300元人民币
购买标书条件:公司资质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公司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司红章)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410室)
购买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周一至周五)
七、标书送达地点:开标现场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经办机构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109号 邮编:325027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80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