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第三批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要求,本单位已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其中,牵头人1:李校堃,现年56岁;牵头人2:褚茂平,现年51岁;牵头人3:高伟阳,现年57岁,牵头人年龄符合申报要求(见附件),保证可以投入充足的时间精力用于该临床研究中心建设。
本单位对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自愿放弃本单位本年度的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材料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处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我处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1日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处,邮编:325027
联系人:陈舒 联系电话:0577-88002772
电子信箱:feycs@163.com
附件1:牵头人李校堃的诚信承诺书
附件2:牵头人褚茂平的诚信承诺书
附件3:牵头人高伟阳的诚信承诺书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
牵头人李校堃的诚信承诺书
本人李校堃(1964年02月28日出生,职称:教授),现为温州医科大学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围绕临床药学领域开展临床研究工作。本次作为牵头人申报儿童发育疾病与安全用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保证中心建设期内在本单位有主要时间及精力开展临床医学研究工作。
本人对申报情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自愿放弃本年度的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
承诺人:李校堃
2020年7月29日
附件2:
牵头人褚茂平的诚信承诺书
本人褚茂平(1969年2月2日出生,职称:主任医师),现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围绕儿童心血管发育与转化领域开展临床研究工作。本次作为牵头人申报浙江省出生缺陷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保证中心建设期内在本单位有主要时间及精力开展临床医学研究工作。
本人对申报情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自愿放弃本年度的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
承诺人:褚茂平
2020年7月29日
附件3:
牵头人高伟阳的诚信承诺书
本人高伟阳(1963年3月26日生,职称:教授/主任医师),现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围绕骨科学领域开展临床研究工作。本次作为牵头人申报《浙江省运动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保证中心建设期内在本单位有主要时间及精力开展临床医学研究工作。
本人对上述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自愿放弃本年度的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
承诺人:高伟阳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