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6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属高等院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二、申报工作要求和推荐名额
1.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
2.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
3.各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4.我校总的推荐名额为2名,医院限推荐1名。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内容应一致。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暂不装订,用长尾夹固定),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部(12号楼703室,联系人:吴振,电话:802551)。
申报附件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附件材料目录;
2.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附件:
1.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申报书
2.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