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6年度健康休养的通知》(温人社发【2016】14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休养的范围、对象:
(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在温培养人员和市“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
(二)已经参加过市健康休养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健康休养的方式
2015年健康休养的方式,采取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县级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人员,委托旅游公司统一组织的方式执行。
三、健康休养的期限
健康休养的期限一般为4-6天。健康休养期间按工作日计算,不计入年休假。
四、健康休养的时间、地点:
2016年度健康休养安排3批,每批15人左右,时间安排在9月-11月期间。具体休养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备选地点分别为海南、张家界、桂林。
五、健康休养的经费
培养人员健康休养的经费由人才专项经费解决。
六、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健康休养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纸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在6月28日前交人力资源部(703室,联系人:吴振,电话:802551),逾期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