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3、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学校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二)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申报工作要求及申报名额
各学院从学校发展需求、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际出发,与国家、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科学规划,择优推荐。
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
特聘教授项目全校原则上限报1人,青年学者项目不超过2人。
三、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2、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一式2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
电子材料请登录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实施办法》、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可从教育部人事司网站(www.moe.edu.cn)下载、查询。
各申报人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12号楼703室,联系人:吴振,电话:802551)。
人力资源部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