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发布时间:2016/6/13 16:46:00

各科室、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1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1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11日后出生)。

2、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3、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学校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二)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1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1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申报工作要求及申报名额

各学院从学校发展需求、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际出发,与国家、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科学规划,择优推荐。

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

特聘教授项目全校原则上限报1人,青年学者项目不超过2人。

三、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2、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一式2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

电子材料请登录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实施办法》、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可从教育部人事司网站(www.moe.edu.cn)下载、查询。

各申报人将上述材料于201662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12号楼703室,联系人:吴振,电话:802551)。

 

 

                               人力资源部

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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