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发布时间:2016/5/24 10:08:00

各科室、部门: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6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效用

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是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经程序,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考试成绩3年有效。

二、考试对象

符合《温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温医大201457号,附件2)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的人员:

1学历要求

主任(副主任)医(药、技、护)师

申报主任(副主任)医(药、技、护)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报主任(副主任)医师还须掌握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50周岁以下申报主任(副主任)医师须具备硕士学位。

2任职年限要求

主任医(药、技、护)师

受聘副主任医(药、技、护)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副主任医(药、技、护)师

受聘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三、考试时间

201671617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专业、题型

考试共设置100个专业。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选择相应专业报名,不得随意选择、更改申报专业。医、护类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相应注册规定(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3)。

考试副高级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正高级题型为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2种。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

五、考试组织与考点安排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全省11个市各设1个考点(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负责本市考点的考务工作),省直和浙江大学各设1个考点。非在杭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六、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524日至67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

525日至67日期间,报考人员持《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人力资源部(12号楼7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报名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固定,原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

1)《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其他认证材料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1份;(现场审核提供)

7执业医师、注册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

8)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4

(三)资格审查

学校在考点指定时间内将《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等材料上报考点。考点在网上完成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

711日至717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可在考试结束三周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六)成绩复核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从今年开始,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收费。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等文件规定,收取考试报名费100/人。

(二)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侧重于考核专业实践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各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5)

(三)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必须到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申报资格或成绩,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6〕1号)

2温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温医大〔2014〕57号)

3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

4真实性保证书

5考试大纲

     

     

     

                                         人力资源部

             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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