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节日放假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年国庆节放假作如下安排:
10月1日至10月3日放假,共3天;10月1日(星期二)、10月2日(星期三)、10月3日(星期四)均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五)起照常。 放假期间,急诊加强。(院办 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