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及有关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3年度健康休养的通知》(温人社发【2013】16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休养的范围、对象:
(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在温培养人员和市“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
(二)已经参加过市健康休养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健康休养的方式
2013年健康休养的方式,采取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人员,委托旅游公司统一组织的方式执行。
三、健康休养的期限
健康休养的期限一般为5-7天。健康休养期间按工作日计算,不计入年休假。
四、健康休养的时间、地点:
2013年度健康休养安排3批共60人左右,每个休养地点20人左右。休养地点分别为海南、张家界、桂林,时间分别安排在7-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健康休养的经费
培养人员健康休养的经费由人才专项经费解决。
六、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健康休养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健康休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子版在5月20日前交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科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