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通过选树和表彰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现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十佳研究生”第二临床医学院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处分,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三、奖项设置
根据评选工作安排,学院拟推荐“十佳研究生”候选人2名到学校参评。学校在20名候选人中组织评选出十佳研究生10名,十佳研究生提名奖若干名。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研究生参评成果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博士研究生参评成果须为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取得。
2.曾获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十佳研究生”称号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五、评选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材料递交(即日起—3月31日)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3月31号—4月9号)
由学院组织线下评选,具体时间会建群通知。
第三阶段:材料审核(4月10日—4月20日)
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书面材料审核,确定“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名单,参与现场评选。
第四阶段:学校评选(5月上旬前)
组织现场评选会(评选会细则另行通知)。差额评选10名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十佳研究生”。
第五阶段:发文表彰(5月中旬)
学校对获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文表彰。
第六阶段:事迹宣传展示(5月—6月)
通过公众微信平台、橱窗展示、宣讲会等多种形式介绍与宣传十佳研究生典型事迹,展示优秀学子风采,凝聚青春正能量。
六、材料报送
1.所需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命名格式:XXX推荐表
(2)照片2张(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五官清晰,JPG格式源文件,像素每张1M以上,与文本分开)。命名格式:XXX标准照、XXX生活照
(3)宣传册资料收集(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时间
(1)参评学生需在3月31日中午12时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delcyjsglk@163.com,邮件命名“十佳研究生+姓名+学号”。
(2)纸质推荐表需在4月2日中午12时前交到龙湾行政北楼1104办公室。
注意: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或者逾期,将取消资格。
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研究生管理科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