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温州市“551人才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温委发﹝2011﹞146号)精神,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选派人选赴国(境)内外进修培训。祝贺我院郑穗联、屠文展、余可和、林立入选2019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项目。
列入选派人员名单的同志,须在2020年2月底前办妥有关手续开始进修,如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成行的,将视作自动放弃。其中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出国进修人员外语要求的,须在进修前取得BFT或WSK考试高级合格证书。
选派人员的进修经费(包括差旅费、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等),按照“政府示范、单位资助、个人分担”的培养经费开支机制,由政府、所在单位、进修人员三方分担,即政府资助60%,所在单位资助30%,进修人员本人负担10%。每位人选进修完毕后,必须按时返回并及时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包括进修经费的使用情况)。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