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3/11 本文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布 编辑:管理员 浏览:3834
浙江省麻醉学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及麻醉学科,于2011年申报成立,是浙江省内最早建立的麻醉学专业重点实验室、全国三个麻醉学省级重点实验室之一,在2019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麻醉专业排名中位列第七。
本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为吸引海内外优秀科技工作者与重点实验室联合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广泛交流,提高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水平,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科技进步和发展,特设立浙江省麻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热忱邀请国内外相关学科的高水平研究人员合作开展基础与临床研究;优先资助具有博/硕导资格的申请人,优先资助与本实验室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研究项目。鼓励年轻有为的博士、博士后来学科工作,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开放基金资助范围:围绕本学科“1、小儿麻醉;2、围术期脏器保护;3、疼痛的基础与临床;4、麻醉与生殖内分泌;5、麻醉与认知和脑发育;6、环境毒理和麻醉药物成瘾”六大研究方向。
一、课题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在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比较好的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研究目标和内容与浙江省麻醉学重点实验室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在专业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申请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备基本研究条件。
4.须承诺在开放课题研究中形成的论文、成果、专利归属浙江省麻醉科学重点实验室。公开发表的成果要注明“受浙江省麻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X-XX)”,英文论文的致谢部分须标有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Anesthesiology of Zhejiang Province (Grant No: XXXX-XX)。正式发表或出版后须将相关成果送交本学科存档。原则上要求被资助课题一般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正式发表文章或在线发表为准);
5.申请者依据发布的申请指南所确定的资助范围,按照《浙江省麻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浙江省麻醉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模板》上要求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寄到本学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学科邮箱。
(二)申请时间
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4月30日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及《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模板》,并将纸质件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寄送至实验室办公室,与纸质申请书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wzfemzk@163.com;
2.学科办公室在收到开放课题申请书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后,学科办公室将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填写开放基金合同书和计划任务书。
(四)其他说明
1.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鼓励已获得其它机构(如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以上)资助课题的深入研究。
2.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3.开放课题申请资助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3万元,对创新性好的项目可优先支持和适当增加资助经费。
4.课题一经批准,由学科办公室根据年度经费情况统一安排。评审结果一般于评审会之后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
5.课题基金的使用按《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经费报销规定》规定内容施行。
二、课题检查和验收
(一)学科办公室按课题计划或其他约定定期检查评估全部资助课题,包括科研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课题负责人需按计划要求提交阶段成果,如无法按期提交,或要求更改研究内容,或出现其它变故等,都必须及时向学科办公室及学科方向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由双方讨论决定调整措施。
(二)本基金资助课题正常情况下应依据具体课题计划规定,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对未按进度完成或研究质量较差的课题将中止资助,中止课题的经费余额应退还本学科。
(三)本基金资助课题结束时,重点实验室将组织验收,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总结报告和课题计划中规定的相关技术成果提交学科办公室归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生物医药科研楼北楼13层1310-2室
邮编:325035
电话:13858861491
E-mail:wzfemzk@163.com
附件:
浙江省麻醉学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