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8 本文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布 编辑:管理员 浏览:2293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决定举办第七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第七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体赛事主要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等。
高教主赛道
第七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同时将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参赛项目对象和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我校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山区海岛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职教赛道
第七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6年6 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大赛鼓励各学院发动符合条件校友报名参赛,对校友报名参赛的创业团队予以优先考虑,优秀项目重点扶持。
(五)已获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七届大赛。已获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省赛金奖项目直接进入第七届校赛复赛(决赛)。
(六)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所有参赛项目校赛阶段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使用中文。
三、比赛赛程
校赛采用初赛、复赛(决赛)二级赛制。学校将综合考虑各学院大赛组织情况、报名团队数和参与人员数等因素分配获奖名额,适当向参赛学生数较高学院倾斜。
(一)参赛报名。请以团队为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第七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的纸质版交到学院团委(茶山校区同仁楼B201),同时,将汇总表(附件)和项目计划书(单独装订成册)的电子版 (每个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命名格式:项目完整名称-负责人姓名-学院)发送至wmulinerkexie@163.com。
(二)校赛初赛。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赛评审,择优推荐进入校赛复赛。
(三)校赛复赛。学校组织参赛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等奖。
四、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内容。
五、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网站等发布比赛通知,设立2021温医大第七届“互联网+”大赛群(钉钉群号:32981606),用于大赛文件共享,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校赛组委会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3630;
学院团委联系人苏凤启,联系电话:0577-86699159.
附件:第七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upload/202101/05/202101050005396814.xls
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