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暂停、恢复、提前终止流程
发布时间:2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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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试验暂停或终止流程
临床试验暂停需通知我院机构办及伦理委员会。
1、申办方/CRO填写《暂停或终止研究报告》(请见“科研教学”-“医学伦理”处下载),主要研究者、申办方签署意见后,递交至机构办,同时可另附公司出具的说明;
2、机构办审核同意;
3、递交至伦理委员会。
(二)临床试验恢复流程
暂停的临床试验项目,恢复试验前需通知我院机构办及伦理委员会。
1、申办方/CRO填写《暂停研究再启动申请》(请见“科研教学”-“医学伦理”处下载),主要研究者、申办方签署意见后,递交至机构办,同时可另附公司出具的说明;
2、机构办审核同意;
3、以递交信的形式通知到机构办及伦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