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8/4 本文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布 编辑:管理员 浏览:15789
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等物品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认真贯彻中央纪委通知精神,既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纪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温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
附:
中央纪委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印制越来越奢华、浪费越来越严重。这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对纠正此风,从党内到社会均有反思、倡议和呼声。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就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